上海市医保局与卫健委、疾控局于9月14日联合发布通知,决定自2026年9月15日起,上海参保人员可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历年结余资金,支付指定医疗机构接种的非免疫规划疫苗费用及注射服务费。此外,该政策还鼓励医保家庭成员之间的资金互助。